近日,云南省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与曲靖市气象局开展工作对接,并针对汛期即将到来实际,联合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景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》,建立联合工作机制,抽调人员开展景区防雷安全检查。
两部门将组织开展景区防雷安全自查及检查。各县(市、区)旅游主管部门监督指导辖区内旅游景区开展防雷安全自查,在景区游客集散中心等客流密集场所增设防雷设施和避灾场所,保证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在突发雷雨天气时能得到有效保护;协同气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旅游景区从业人员防雷安全知识培训;定期开展旅游景区防雷安全工作检查。
两部门要求,提高防雷安全意识,科学防雷避险。各景区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雷电预警信息,加强雷电预警系统建设,及时转发雷电预警信息,设置防雷安全警示标识,在出现雷雨天气时及时关闭可能出现风险的服务项目,组织景区内游客安全疏散,劝阻游客进入雷击危险区域,引导游客科学规避雷击风险;要对防雷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、保养,防雷装置要依法由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年度检测,整改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设施。同时,要严格落实景区防雷设施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。旅游景区内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的建(构)物防雷设施图纸设计,须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合格后方能施工,竣工后须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。